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机电学院实际,现开展2025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第二批)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含新生、交换生等)。
二、评选项目、名额分配和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额分配均经过捐资单位确认;奖学金评选遵从属地管理原则,异地院、珠海校区学生均按照行政管理归属进行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和评选。
序号 |
项目 |
评选对象及 获奖人数 |
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 |
备注 |
1 |
华瑞世纪 奖学金 |
本科生1人 研究生1人 |
5000元 |
等额推荐 |
2 |
84781 奖学金 |
本科生 12人 |
机电类:15000元 |
等额推荐 |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申请基本条件申请各项奖学金需满足的特定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细则如下:
序号 |
项目 |
评选对象 |
参评条件 |
1 |
华瑞世纪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含)成绩优异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方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硕士和博士)。 |
本科生参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异; 5.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率7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6.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均在30%以内,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 7.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8. 上一学年两学期均获得三等以上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三)研究生参评条件 1. 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优良率在6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或参与科研课题工作; 3. 实践能力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4. 从事技术开发和创新发明,并申请专利。 研究生候选人须满足第1项,且 2、3、4需至少满足其中1项,择优报送。 |
2 |
84781奖学金 |
大三、大四本科生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国防科技工业,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 3、科技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5、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四、报送材料
①候选人证明材料电子版,。本科生需提供2024-2025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学专用章,放在证明材料首页,研究生需提供本学段成绩单,加盖教学专用章,放在证明材料首页;华瑞世纪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须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学专用章)和竞赛、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辅导员签字后扫描;华瑞世纪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须提交本学段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教学专用章)和竞赛、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以及导师对其科研和论文发表情况的鉴定意见,导师签字后扫描。以上材料合并PDF,,以“XX奖学金-XX学院-培养层次-姓名-学号”命名,按照成绩单-基本情况介绍/导师鉴定意见-其他证明材料排序,并附目录(华瑞世纪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须提交500字以内个人基本情况简要说明,辅导员签字后扫描;华瑞世纪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须提交导师对其科研和论文发表情况的鉴定意见,导师签字后扫描;理工华创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须提交导师推荐函,签字后扫描)。
②根据个人基本情况填写附件3【机电学院-xxx】2025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成后将文件命名为【机电学院-xxx】XX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以上两部分材料正确填写与命名完成后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以申请人名字命名压缩包由链接https://f.wps.cn/g/BFVb5PY0点击相对应的奖学金选项向学院提交。
四、评审流程
1. 线上申请
12月2日24:00前,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相应的奖学金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PDF扫描文件。(操作方法见附件2)。
注:所有成果仅限2024-2025学年内,硕博连读学生需使用博士阶段取得的成果参评,证明材料一一对应。
2. 所有成果仅限2024-2025学年内,硕博连读学生需使用博士阶段取得的成果参评。
3. 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默认使用本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提交材料,若有补充请单独联系辅导员路智尧。
4. 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月8日中午12点前
五、各类奖学金兼得关系
1. 同一年内,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2. 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3. 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申请一次。可以在同一年度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4.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5.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已获2025年北方工业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湖南徐特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本学期已经评定的社捐类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此次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6. 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单位自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