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学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研函〔2021〕079号)要求,现就做好机电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机电学院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我院与其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双学籍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2024年机电学院等额推荐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9人、差额推荐4人,获奖者每人奖励3万元;等额推荐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9人、差额推荐5人,获奖者每人奖励2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创新成果显著,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
2、参评研究生创新成果原则上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含作品)或出版专著;
2) 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一项,或申请并受理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两项;
3) 获国际、全国高水平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
4)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有证书);
5) 参与编制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含国军标)(有本人信息);
6) 在“三报一刊”上公开发表作品或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政策专报获上级部门批示或采纳;
7) 其他作出特殊贡献或取得突出社会、经济效益。
3、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上一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上一学年课程考试或开题、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通过者;
3)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 参评学年研究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 超出基本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四、评审工作时间安排(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申请或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一)研究生填写系统备案(9月26日17:00前)
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9月26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班长。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学院不受理其申请。
(二)研究生向班长提交材料(9月28日12:00前)
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向所在班级(班长)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导出)纸质版及电子版(导师意见及所有签名手写,单面打印,如果格式不符合要求,取消评审资格)。
2.依据《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4版)》(附件2)如实填写《机电学院2024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得分表》(附件3)本人手签、导师签字(必须亲签或者课题组老师代签,不可使用签名章,导师对论文层次把关)后上交纸质版及全部相关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说明:
发表论文:期刊要有封面、首页、层次分区证明;
专利:专利证书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科技奖励: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编写著作: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支撑材料提交不完善、不规范,视同该成果为“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学术成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填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填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博士、硕士均填在等额sheet中)
(三)班长向学院提交班级材料(9月30日17:00前)
各班班长负责汇总、审查并提交本班以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纸质版交至3号楼250办公室,电子版汇总本班材料,打包命名为: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班级。
2.班长审核签字后的《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2024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得分表》(附件3,纸质版)及全部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3号教学楼250办公室。
3.班长审核本班申请人的申请表和支撑材料,依据《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4版)》和申请人提交的《机电学院2024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得分表》,汇总填写《机电学院国家奖学金综合成绩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硕博和有无课程成绩已分为不同sheet,按高年级在上低年级在下排序,只交汇总后的一个表)文件命名:国家奖学金+统计表+班级。
4.班长审核汇总本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汇总为一个表,文件命名:国家奖学金+博士推荐汇总表+班级)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汇总为一个表,文件命名:国家奖学金+硕士推荐汇总表+班级)。
以上所有电子版文件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发至jdxyjxj@163.com,邮件主题命名:202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班级。
(四)学院评审(9月30日至10月10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及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在完成评审后评定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将不受理其申请。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成果产出和表彰的计算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或发明专利等,可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单篇论文按共同第一作者人数均分权重;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可网上申请,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后的“评审意见”页及支撑材料等可在申报系统中上传PDF文件。
5、凡材料不全者,视同该成果为“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学术成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凡提供不端学术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年度所有奖学金、评优资格。